? ? ? ?不是的。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投檔辦法是: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專業(yè)大類、統(tǒng)考科目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征求平行志愿,只要被檢索的8個志愿(或3個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及其專業(yè),即直接向該院校的該專業(yè)投檔。
錄取要求
院校錄取新生要按規(guī)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huán)節(jié)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fā)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tài),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院校。
院校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后形成錄取新生名冊并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院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相關學籍變動手續(xù)后,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薦學校,由推薦學校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被錄取考生(非本省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在江蘇省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考生,由錄取院校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被錄取考生)。錄取考生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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